公证知识 民事公证经济公证 费用标准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服务指引 > 经济公证 >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

时间:2010-02-24 16:41来源:未知 作者:泰达公证 点击:
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申请表。 A:赠与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2、 房地产证; 3、 赠与的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办或提供



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申请表。
A:赠与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2、 房地产证;
3、 赠与的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办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配偶赠与房产的声明书。
4、 赠与的房产属共有财产的,共有人应共同到公证处申办公证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共有人赠与房产的声明书。
5、 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B:受赠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 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2、 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C:收费标准:
按赠与额的 2%收取

 

(责任编辑:泰达公证)
顶一下
(1)
33.3%
踩一下
(2)
66.7%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内容

Copyright © 2008-2010 All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天津市泰达公证处
推荐使用: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IE6.0或以上 备案序号:津ICP备11002178号-1
技术支持:元素科技